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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稿件来源: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4-02-18 10:04:29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在我院开展的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包括纵向课题、横向课题、院内自发项目等,由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受理,按照本指南要求准备递交材料,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开展研究工作。

  一、伦理审查申请类别

  (1)初始审查

  初始审查申请: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2)跟踪审查

  ①研究进展报吿:应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终止日期前2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需要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应通过“研究进展报吿”申请。

  ②结题报告:完成实验动物项目后,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

  (3)复审

  复审申请:初始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修正后批准”、“修改后再审”,则需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复审申请原则上应在90日内完成,如超期将按照重新申请处理。

  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

  1.审查须知:获取科教科开具的立项证明/备案证明后,经动物实验室确定具备开展条件后,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正式受理。

  初始审查及跟踪审查文件清单详见附件。伦理审查表格详见 :深圳市第三人民企业微信-工作台-伦理审查系统。

  2.提交送审文件

  1)伦理审查系统: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伦理审查系统(https://ethics.szsdsrmyy.com:8899/),登录名:00+工号,初始密码:szsy000。

  科研助理/辅助研究者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时,需填写《伦理材料递交授权表》(见附件)并使用科研助理/辅助研究者的账号登录,以便后续跟进项目进度。

  2)创建项目基本信息:项目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审查申请,需要在系统新增项目基本信息。新增申请报告:项目年度跟踪审查、结题审查等,在系统内新增项目申请/报告。

  ③系统内受理材料: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准备送审文件,并打印完成签名后扫描上传回系统内。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3.形式审查

  ①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文件要素有缺陷,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通过系统内退回告知。

  ②受理通知: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办公室秘书发送受理通知。

  (3)接受审查的准备

  ①会议时间/地点:办公室秘书会电话/短信/网络通知。

  ②准备向会议报告:按照通知,需要到会报告者,准备报告内容,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伦理审查时间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每月例行召开审查会议 1 次,需要时可以增加审查会议次数。如有紧急审查的需求,需说明原因并向主任委员提交申请。

  伦理审查时间会提前一个月公布到医院官网—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知,以及医院部分的管理群,请自行关注。

  审查决定传达

  审查决定正式文书以书面的“批件”或“意见”传达。

  会议审查:常规审查意见于会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布,紧急审查意见于会审后 5个工作日内发布。

  简易审查:常规审查意见于五权系统材料提交至伦理办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布,紧急审查意见于五权系统材料提交至伦理办后 7 个工作日内发布。

  六、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612室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电话:0755-61222333-16539    联系人:韩雨

  

       附件:

  附件1:伦理材料递交授权表

  附件2:实验动物伦理审查项目需提供的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