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对“生育项目应记账未记账”进行退费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14 14:03:41尊敬的参保人:
经前期核查数据明细,我院个别参保人存在“生育保险项目应记账未记账”的情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院已指派专人通知参保人并持续跟进退费补记账进展,切实保障参保人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特此通知!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尊敬的参保人:
经前期核查数据明细,我院个别参保人存在“生育保险项目应记账未记账”的情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院已指派专人通知参保人并持续跟进退费补记账进展,切实保障参保人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特此通知!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微信挂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