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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对“生育项目应记账未记账”进行退费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14 14:03:41

尊敬的参保人:

  经前期核查数据明细,我院个别参保人存在“生育保险项目应记账未记账”的情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院已指派专人通知参保人并持续跟进退费补记账进展,切实保障参保人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特此通知!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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