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10/23 作者 深圳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阅读 0次

各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 年版)》《“夯实围手术期感染防控,保障手术质 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及数据监测,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我中心推动市院感质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院感平台)完成2.0版的升级改造,实现系统功能的全面优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数据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系统对接,扩大市院感平台覆盖面

  为做好与升级后市院感平台(2.0版)的系统对接及功能应用,目前已与市院感平台完成对接的63家医疗机构(以下简称63家医疗机构,附件 1),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按照附件4的要求完成相关硬件的配置使用,以实现与市院 感平台(2.0版)的全面对接及数据监测。同时,尚未接入市院感平台的医疗机构要对照相关标准,加快本机构医院感染信息化监测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向我中心提交系统对接申请,争取尽快纳入全市统一院感信息系统管理。

  二、强化信息互联,提升院感监测数据效率

  63家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 版 )》《 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WS670—2021)》等要求,持续推进本机构信息化建设, 强化信息、医疗、护理、药学、检验、手术室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打通院内各系统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交互,配合市院感平台做好系统对接与数据核验工作,并严格按照市院感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完整、准确提取和上传相关数据,进一步提升医院感染数据监测效能。

  三、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院感监测数据质量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院感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院感管理及数据监测工作。63家医疗机构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院感数据监测,统筹院内资源,加快推动与市院感平台(2.0 版)的 系统对接,做好医院感染数据的采集、上传及质控等工作;院感部门负责人要积极推动院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严格审核院感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报送质量;院感监测数据质控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市院感平台数据监测工作,于每月 15 日前完成数据上传,并根据市院感平台反馈的数据明细,及时核查本机构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时效性。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组织开展市院感平台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数据质量较低的医疗机构予以定期通报。

  

  附件:1.已对接市院感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63家)

            2.“感术”行动过程数据交换规范(2025版)

            3.医院感染监测数据对接核查要点

            4.服务器和前置机所需配置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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