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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稿件来源: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9-11-18 00: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11月11日医院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内容是医院F栋的13台射线装置,其中含2台Ⅱ类射线装置(DSA)和11台Ⅲ类射线装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我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及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过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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