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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稿件来源: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3-05-16 00:00:00

 

 

    根据政府有关放假规定,今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时间为9月22日(中秋节)至9月24日, 9月19日(周日)、9月25日和26日(周六、日)上班。为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差错事故,各值班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经领导研究决定中秋节医疗工作安排如下:

 

    1、肝病中心、肺科门诊:节日期间(9月22日~9月24日)正常上班(肝病特诊不放假),肝、肺科门诊抽血处应安排人员抽血。

 

    2、老医院门诊:体检科、口腔科、儿科、妇产科、皮肤科、眼科及耳鼻喉科、中医科、中药房、理疗科、心电图室9月22日放假,9月23日、9月24日按照周末排班上班。

 

    3、老医院急诊内、外科不放假,24小时照常上班。

 

    4、住院部各病区在放假前应组织科室大查房,医护人员应熟悉患者病情。放假期间,每天均要有医生查房,其中必须有副高以上的医师查房。胃镜室节日期间安排听班。

 

    5、老医院检验科、肝研所、B超室、放射科、中心药房、门诊西药房、住院处:9月22日至9月24日按照周末排班上班(但9月22日上午门诊B超室安排1人做B超),肝研所9月24日出检验报告(包括新医院的检查结果)。

 

    6、新医院门诊:内科、外科、手术室、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肝病科、理疗科、体检科9月22日各安排1人上班,9月23日、9月24日按照新医院周末排班上班。

 

    7、新医院急诊科、检验科、B超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西药房、收费处: 9月22日~24日按照新医院周末排班上班。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 护理部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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