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补偿费申领与发放指南

稿件来源: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11-10 11:14:59
  1. 2023.11始,本机构受试者补偿费的申领与发放采用OES系统办理。单次补偿费<1000元的借款-现金发放流程暂不能使用,统一按银行转账程序执行。

  2. GCP项目的受试者补偿费申领必须履行事前申请,注意按本页附件《智能报账系统操作手册》中审批详情模板书写申请正文(正确填写项目名称、PI姓名、机构受理号)。

  3. 报账/报销不再走线下流程,改为在OES系统线上执行。填报需要根据单据类型提供所有必须的文件,并上传附件。

  4. 在线上系统跟踪审批进度(不再线下签字),单据流审批转到”会计制单”处之后,报销人将报销单、事前审批申请单以及附件(审批表、合同/协议、收款人明细表、受试者补贴随访时间表、受试者补偿费递交财务转账单等)打印出来,交到财务部会计处,后续财务审批完成后,出纳完成最终付款操作。